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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旺季来临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避坑”指南


中华品牌管理网   2019-06-24  作者:叶攀    访问人数:1089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核心提示

伴随着毕业季的来临,北京租房市场渐入旺季。大多高校毕业生是首次租房,应该注意避开哪些“坑”?市住建委近日发布了住房租赁指南,提醒消费者在租房过程中要警惕“虚假房源”,远离“黑中介”“二房东”,警惕“低租金”陷阱,抵制违法群租。

  伴随着毕业季的来临,北京租房市场渐入旺季。大多高校毕业生是首次租房,应该注意避开哪些“坑”?市住建委近日发布了住房租赁指南,提醒消费者在租房过程中要警惕“虚假房源”,远离“黑中介”“二房东”,警惕“低租金”陷阱,抵制违法群租。

  找房源:

  房源不得打隔断出租

  到北京租房,房源去哪儿找?租赁指南提出三个渠道:通过经纪机构或租赁企业查找房源,通过有关网络交易平台查找房源,通过社交平台查找房源。市住建委方面也建议,租户要多渠道查找、比对房源,比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租房相关的网络、社交平台等途径。

  寻找房源时,租户也需要躲避“虚假房源”“黑中介”“二房东”、低价房和违法群租这些“坑”。

  “在查找房源信息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虚假房源信息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如果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通过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等方式分割出租;不符合北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或者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政策性住房等情形,都是不得出租的。

  租户在租房中也要抵制违法群租。首先,要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也就是不能打隔断出租;同时,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5平方米的标准,且一个房间最多居住两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防被骗:

  确认中介已在房管部门备案

  如果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租房,要确认经纪机构是否有营业执照并在区房管部门备案;如果通过住房租赁企业租房,应确认住房租赁企业的营业范围中包括“住房租赁经营”;如果租赁房屋为个人转租的,要确认房主已书面同意该房屋可以转租。

  租房前,也要先比较一下周边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特别是周边正规机构提供房源的报价。市住建委方面提示,租户要对明显低于市场租金的房源信息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这可能是“黑中介”“二房东”发布的“钓鱼”信息,为骗取定金、租金等设下的诱饵。“查找租赁房源信息,尽量通过合法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的网站、门店,或者参照这些企业在网上的报价。”

  租户签约时不要轻信任何口头承诺,所有约定均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才能切实保障权益。住建部门鼓励使用由市住建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范本在首都之窗、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均可找到。

  备案登记:

  与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对接

  按照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前往区租赁登记备案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或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备案,还可以利用网络租赁服务平台等办理登记备案。

  租赁备案有哪些好处?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已经有多种公共服务与租赁登记备案实现对接,如办理积分落户、子女入学、申请公积金等。比如,北京现行的积分落户政策中,在合法租赁住所每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就加0.5分,认定标准是进行了租赁登记备案。“下一步,还将逐步推进与办理居住卡、居住证、租金抵扣个税等相关公共服务的信息共享。”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租客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用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如果租房中出现“黑中介”等企业或个人侵犯租户自身合法权益,该怎么办?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进行,如果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或者“黑中介”“二房东”的有关人员存在跟踪、尾随、堵锁眼、电话威胁等软暴力行为的,租户可以及时通过录像、电话录音等手段留存证据,然后立即拨打110。
标签:租房市场住房租赁租房租赁备案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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