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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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瞻课程,旨在帮助学员学会运用个税各项新规与关键实务政策;检索自身六项附加扣除的最优减税方法;规范设计个人综合所得各所得项目;解决个税计算缴纳申报的实务问题;将相关汇算清缴的规定进行了整理归纳,帮助大家系统的掌握相关知识,指导实务操作。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汇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汇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瞻课程特色与背景
【课程背景】 接近2019年度尾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即将迎来初次的汇算清缴,新个税发公布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文件予以细化,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其中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问题,由于相关规定分散于在不同文件中,给大家学习带来不便。本课程将相关汇算清缴的规定进行了整理归纳,帮助大家系统的掌握相关知识,指导实务操作。 【课程收益】 学会运用个税各项新规与关键实务政策 检索自身六项附加扣除的最优减税方法 规范设计个人综合所得各所得项目 解决个税计算缴纳申报的实务问题。
课程大纲
一、需要办理个人所税汇算清缴的情形(一)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1.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 6 万元;a、两处以上工资b、工资+劳务等按次所得c、两处以上劳务等按次所得(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 6 万元;(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4) 纳税人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申请退税。2. 已办理的综合所得的年度中各期纳税申报3. 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二) 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三)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 取得境外所得;(五)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1. 注销户籍前的当年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2. 注销户籍前的当年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二、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的地点1、户口所在地2、劳务发生地三、汇算清缴时提出退税申请的主体1、纳税人--所得人、扣缴义务人2、代理人四、年度汇算清缴的规定时间1、年度汇算清缴2、终止经营汇算清缴五、在汇算清缴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1、截止日情形分析2、专项附加扣除的期间归属3、年终奖的申报
课程主讲
胡老师 恒大控股地产公司(涞水)项目财务总监 和润科技(837746)挂牌审计负责人 天成晟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河北方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高级税务信息化管理师 胡老师从事财税工作20余年,曾担任某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协助十几家中小型新锐企业财务规范,税务合规,成本最低并顺利走向资本市场。胡老师在此期间积累了大量的实战实操经验,对中小企业发展中各阶段的财税问题及解决方案有较为贴近的思路。
课程对象
中层财务管理干部、财务经理、财务科长、主办会计、有志了解税务操作的企业财务人员。
备注
课程费用: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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